海寧市中醫院(海寧市腫瘤醫院),始建于 1952 年,是一所以中醫與腫瘤為特色的國家三級乙等中醫醫院。醫院占地面積達 40 畝,建筑面積 5 萬平方米,開放床位 494 張,年門急診服務人次 60 余萬人次。醫院先后獲得省級「文明中醫院"、省級「綠色醫院」、省級「健康促進醫院"、省級「平安醫院"等榮譽稱號。
根據《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事業單位分類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海寧市事業單位人才緊缺崗位目錄高層次急需人才目錄編制發布辦法(試行)》、《關于公布海寧市 2019~2020 年度事業單位人才緊缺崗位和高層次急需人才目錄的通知》(海人社 [2019]62 號) 等文件精神,現就 2020 年 5 月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緊缺崗位和高層次衛生急需人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20 年 5 月 29 日(周五)9:00—15:30。
報名地點:海寧衛生學校(浙江省海寧市文苑南路 201 號)圖書實訓樓。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詳見招聘崗位條件及計劃表 (附件 1)。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健康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獨立學院)畢業生,符合招聘崗位所需求的專業、學歷等要求。研究生學歷報考本科崗位的,其二級學科名稱應符合該崗位要求;除有備注崗位外碩士及以上研究生要求專業型;副高及以上職稱的本科學歷不要求全日制。
(三)年齡 18~35 周歲(1984 年 5 月 29 日至 2002 年 5 月 29 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可放寬到 40 周歲(1979 年 5 月 29 日后出生);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職稱可放寬到 45 周歲(1974 年 5 月 29 日后出生)。
(四) 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 2020 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 2020 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五)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 號),在近 2 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六)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 號)第四條規定的「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及聘用方法
(一)報名材料及資格審核
1.報名初審: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 2)1 份,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各招聘單位攤位處進行資格初審(每人限報 1 個崗位):畢業證書(2020 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如被聘用,須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職稱證書等。崗位條件有醫師執業資格要求的還需提供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注冊的執業范圍應符合崗位要求, 且取得的截止時間為 2020 年 5 月 29 日)。提供近期一寸照片 1 張。
2.報名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
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考試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試)的辦法進行,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專業相關知識,滿分為 100 分,(面試合格分為 60 分,面試成績低于 60 分的不予聘用)。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初定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在海寧衛生學校內)。面試成績在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其他事項-公告公示)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 1∶1 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工作由海寧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 號)及人社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及 〈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 號)等執行。體檢時間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 號)文件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海寧市人才網、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其他事項-公告公示)公示 7 個工作日 (擬聘用名單公示后, 將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確定擬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報考人員為 2020 年應屆畢業生的,經公示明確為擬聘用對象后 30 天內須與應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市級公立醫院招錄人員列入報備員額管理。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規定依法依規聘用的人員,均適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
(二)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應聘人員報名和考試過程中須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證及當日健康碼,按指引標識進入場所。根據全國區域疫情形勢變化,對自湖北省,吉林省吉林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綏芬河市,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揭陽市來海寧應聘本次崗位人員,須提供近 7 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 igg 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 (igg 和 igm 同時陽性的,須進行核酸檢測)。相關防控要求根據海寧市防控辦通知精神實時調整。報考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須做好防范工作并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三)招聘過程信息均在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其他事項-公告公示)公布,屆時考生可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5 號)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衛生健康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9260264、0573-89260267
監督電話:0573-89260486
海寧市人才網
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附件:1.招聘崗位條件及計劃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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