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湖市民政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平湖市民政局決定面向長三角地區(江浙滬皖三省一市)范圍內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平湖市民政局下屬平湖市婚姻登記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平湖市社會福利事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用編性質均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2.長三角地區(江浙滬皖三省一市)范圍內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平湖市內學校、醫療單位除外);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身體健康;碩士研究生、副高級以上職稱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歷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在鄉鎮(街道)工作不滿5年的;通過招生招聘并軌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4)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簡稱“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5)按照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資格條件